死于千古第一反间计的袁崇焕:大明啊!你被灭国,不冤
变法的目的是富国强兵,变法手段却是党同伐异。唯有如此,熙丰变法才能持续十数载,且影响宋朝数十载之久。
1.变法的必要性
早在熙宁变法的二十年前,以宋仁宗、范仲淹为首的君臣便进行一场新政,但不过短短两年时间就难以为继。随着变法派大臣尽皆外放,国家又回到了旧时的轨迹。尽管山河表里依旧一副莺歌燕舞、欣欣向荣,但三冗问题一日甚过一日,官僚集团每时每刻都在以一种极限的速度不断地膨胀,以至于在\"嘉佑之治\"这般盛世之后,国家财政出现了严重的亏空。与国家财政亏空对应的是,底层百姓生活贫困,无立锥之地,豪强富室田连阡陌,奢靡成风。
赵顼像
少年践祚的神宗聪睿果断,与先前的仁宗皇帝大不相同。仁宗皇帝的\"新政\",或许是出于一时意气,变法之初屡次责令,或许只是一次小心翼翼的试探,所以仅两年便彻底放弃。神宗却很有主见,偏好法家学说,推崇\"商鞅\"、\"韩非\"那般人物。同时,他对西北战事、对燕云十八州念念不忘,一心雪洗前耻。这样一个少年君主,他有可能为了一时\"意气\"而去推行变法,但他也能承受更多,抵御随变法而来的倾覆。
2.变法的人选
二十年前的新政遭遇了巨大阻力,最终失败。二十年后,若要再进行一场变法,不独独是神宗皇帝,更需臣子策力。至少需要一位可以比肩范仲淹的人物,甚至,某些方面要求更高。
王安石像
王安石,进士出身,早前转任地方,颇有政绩,后来潜心研究经史,声名俞高。似庙堂宰辅文彦博、曾公亮等人都曾举荐他,却遭到他的拒绝,人们愈发赞誉他。赵顼尚在府邸时,他的亲信韩维、孙永等人都倾力推荐。自十年前一腔热忱,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却杳无音信。这十年,声望俞高,学识俞厚。等到神宗皇帝继位时,朝廷上的公卿,潜邸心腹,在野儒士,莫不赞誉他,推荐他。已然大有一幅\"安石不出,奈苍生何\"的气象。
这样一个人物,进士出身,有着丰富的地方行政经验,有着数十载的声望积累,更重要的是,他曾在十年前便已上书言事,锐意变法。王安石,已然成为了神宗推行变法的不二人选,戮力变法,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3.变法的手段
熙宁二年,甫一任事,王安石便被授予参知政事的职位。在这之前,他数次拒绝征辟。我们无从得知他当时的想法,究竟是不慕名利,还是其他?但不妨推测,这是他对变法的\"试探\"。
他被授予的\"职位\",不仅代表着神宗对他的看重,更代表神宗对变法的看重。何况,若不能掌握大权,又谈何变法?所以,才有了那番再三辞就的场景。恰因如此,当他被授予参知政事之时,可谓\"时机已至\",他才能从容赴京,一展平生抱负。
熙宁三年,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比宰相。仅仅两年,他便从地方进入中央,位极人臣。但,这仅仅是开始,这只是变法正式开始的序幕,而所谓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与变法相比,已然无足轻重。
变法,需要实务经验,需要高名厚望,需要掌握大权,更需要坚强的意志,需要驱逐异己。变法一旦开始,不仅新法的内容会遭到曲解、质疑,变法者的个人道德也会首当其冲,遭到攻讦、谩骂。新法甫一颁下,朝野哗然。士大夫纷纷反对,指责王安石\"尚法令\"、\"言财利\"、\"鄙老成\"、\"弃公论\",又有御史中丞吕诲上疏控述王安石\"十大过失\"。吕诲随之去职,王安石又举荐吕公著,吕公著又因\"请罢新法\"外放颖州。御史刘琦、孙觉、范纯仁、孙昌龄、王子韶、程颢、刘述、张戬、刘挚等都被贬逐。\"相继去\"。整个御史台自上而下,为之一空。不仅仅是御史台,翰林学士范镇三次上疏反对青苗法,遭到罢免。欧阳修因为反对新法上疏致仕。富弼因为拒绝执行青苗法被罢相。文彦博因为言市易法与民争利,贬黜外地……从前的知交好友、同僚前辈,因为变法,已然形同陌路;而曾经名满朝野、天下赞誉的儒学宗师、国家宰辅,已然诽谤不断,随着变法一去不返。
所幸,无论是神宗皇帝,还是王安石,皆非常人。前朝的八司马之败,二十年前的庆历新政,都已给了他们足够的经验和教训。变法,必然要先将反对者驱逐。反对者环绕朝中,又怎么能够畅心变法?御史台是国家咽喉,更要不惜代价,铲除异己。或许是王安石数十载的名声所致,或许是被君主与宰辅施行变法的决心感染,吕惠卿、曾布、章惇、蔡确、吕嘉问、沈括、薛向等人尽皆围绕变法,或参与制定法令,或督促施行。恰似王安石之于神宗,彼辈之于王安石,已是左膀右臂,股肱腹心。广结同道,党同伐异,已经成为了防止变法被倾覆的唯一选择,否则,熙宁变法、元丰变法断然难以延续。
在诸多举措中,有一项不得不提。王安石曾与王雱、吕惠卿等同著《三经新义》,恰如其书中所言,意在\"立政造事\"。熙宁八年颁布,成为国子监教材,用以科举取士,统一经义,\"一道德\"。假使能施行十载,那么新法至少在某些方面可以称得上大功告成。哪还有数十载的争端不断、残酷党争?然而,《三经新义》恰似这场变法一般,历经磨难,最终面目全非。
4.结后语
自熙宁二年,围绕着变法,开始了激烈的斗争,外放、夺职,一时之间成为常例,党争自此开始。而等到数十年后,党争愈发残酷,数十名官员一朝流放岭南,客死者十之九八,党争已然成为国家的噩梦。党同伐异,既是推行变法的必要手段,却也是使国家倾覆的根源,\"善泳者必溺于水\",唯有慎始慎终,才不致酿成大错,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