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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人民政府谢坊重走长征路项目(二期)征地告知书

2020-05-13 · 赣州新闻网 · 瑞金

根据谢坊重走长征路项目建设的需要和《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瑞金市城市总体规划》,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瑞金市谢坊镇乐村村、旋龙村、新民村、瓦子村范围内的部分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江西省征用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现z @ 8 l T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用于谢坊重走长征路项目(二期)建设。

二b R _、征地权属单位、位置- # ~ . G x E 2 V、面积和地类

拟征收土地位于:

(一)瑞H ] 0 d ) k + V ^金市谢坊镇乐村村下屋小组、7 1 o R竹园下小组、富头坝小组。拟征地面积268.51亩(其中:水田49.54亩、塘2.6亩、旱地13.15亩、园地118.12亩、林地78.78亩、宅基地3.29亩、村内空闲地3.03亩)(具体位置详见征地现状图);

(二)瑞金市谢坊镇旋龙村石板桥小组。拟征地面积120.2亩(其中:水田70.79亩、园地3.53亩、林地45.88亩)(具体位置详见征地K e O现状图);

(三)瑞金市谢坊镇新民村石西坑小组、上河排小组、下河排小组、黄珠湖小组。拟征地面积568.28亩(其中:水田128.54亩、塘17.95亩、旱地3.15亩、林地418.64亩)(具体位置详见征地现状图);

(四)W T E e V瑞金市谢坊镇瓦子村窝内小组、上排老屋小组、上排新屋小组。拟! - /征地面积99.74亩(其中:园地16.93亩、林地82.81亩)(具体位置详见征地现状图)。

上述拟征地范围位于谢坊重走长征路项目(一期)用地红线北侧、东北侧和西侧等周边区域。

(具体权属、界址、面积和地类以最终调查确认为准)

三、被征收对象

拟征收土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单位)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附着物所有权、使用权人(单位)。

四、征地补偿、青苗及附着物G E 2 h c d等补偿标准J $ W d ; / * ~

征地补偿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 L K 5 2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29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v $ y I 3 R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0年调整)的通知》(瑞府办发〔2020〕26号)规定执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0 y # a Z I物补偿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t L ^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79号)规定执行。

五、安置政策

土地征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b ) c @ F x $ o补贴的安置措施;主体房屋拆迁安置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宅基地安置两种方式;其他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附着物进行货币补偿(补助)安置。具体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发〔2015〕26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_ L R o @ E6〕129号)、《E M t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79号)及《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 } , } r M Z 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0年调整)的通知》(瑞府办发〔2020〕26号)规定执行。

六、 @ @ G Y 8 f告知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6月9日。

七、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 e 7 C O H ^ Q E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八、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各有关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停止办理下列事项:

(一)批准宅基地和= U q其他建设项目用地;

(二)批准改变房屋用途和_ z r ~ % * K { t房屋转让;

(三% a o)批准土地流转;

(四)核发各类经营许可证照;

(五)户籍登记(婚姻、出生、学校毕业、回国、退伍以及刑满释放等户籍登记除外)。

九、本告知书下发后,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建筑物、v 3 n Y构筑物、青苗等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 a r 2 a - P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附着物所有权人和使V | p s v U 8 O用权人应予以配合,并在本告知书告知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当地村委会或小组办理~ u B u i Q k j补偿登记7 + u F # ! o [ :手续O # :。

十、在拟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或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附着物权属有争议的,凭有关合法的权属证件或资料,及时向谢坊镇人民政府、瑞金市自然资源局或相关部门申请权属纠纷处理。

特此告知

附件:1.征地现状图;

2.《谢坊重走长征路项目(二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联系方式:瑞金市谢坊镇人民政府s h s 陈小雄 15297805576

瑞金市自然资源局 杨沁福 07: ) ( d X ) R V l97-2557232

2020年5月11日

城市会昌瑞金市谢坊龙村新民村重走长征路总体规划谢坊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