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受理编号第十三批39-23号)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赣州市大余县新城镇水西村五家养猪场,其中一家名为三阳养猪场,存栏量几千V , ~ Z } L W头;一家在建的位于水西村隘下小组的温氏种猪场,出栏量上万头;一家位于水西村和下付村交界处的山坡上,出栏量上万头;一家位于水西村和茶园村交界处的双坑里养猪场,出栏量几千头[ $ ^;一家位于水西村埂脚下山上的养猪场。上述猪场的粪便和污水G * ) # F C v O,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山下的农田和j V V水沟,m N V y O Q影响当地居民饮水安全。
二、整改情况:1.修复生物氧化塘;2.完善清污分流设施;3.修复猪粪发酵棚和干粪池,做好防渗漏设施,猪粪日产日清;4.修复沼气囊。
三、验收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整改到位,运行正常,未出现新的环I t 4 ~境问题。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大余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5月2日,共7日。
受理部门:大余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97-8722p D Y | Y -611
联系地址:大余县余西街建设路86号
大余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