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件(受理编号D360000201806250064)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赣州市大余县下河边路,坝上桥边上x z = c的好心情g i r #夜宵店,露天营业,噪声污染,油烟污染,污染周边环境。
二、整改情况:根据《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d & p 2 R r R t Y》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和《大余县城区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余办字 78号),m F Y ( B l对好心情美食店下+ q + - 6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要求立即停止店外占道经营行为,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油烟达标排放,在经营7 I Z % h _ k I ,过程中对噪声扰民行为及时劝止。
三、验收情况:M ; . M E |好心情美k K q ` s食店于2018年6月26日已停止了店外占道经营行为,6月30日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油烟净化后达标排放,同时落实了在经营过程中提醒客人聊天音量,对噪声扰民行为及时劝止。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K _ ^ 5 v , 2 u有异* e P I } ^ * P ,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大余县城市管理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18日,共7日。
受理部门:大余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797-8722275
联系地址:金莲山大道三岔路口21号(森林公园旁)
大余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