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1月1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志坚,副主任肖旺、唐日全、李荣奇、欧阳绍进、刘旺清、唐伟霖出席会议,副县长钟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永晟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_ C p 9 C [ 2 S事任免。会议补选了薛有长同志为市五届人大代表,确认了李俊锐、罗高波、周文孝、叶冬平、肖彬、刘金寿、王中英等7位同志县十七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任命王中英同志为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曹志坚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