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查“回头看”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第十四批)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安远县城区范围内夜宵店和烧烤店晚上10点以后产生油烟极大,影响城市空气质量,并且举报人反映夜宵店、烧烤店大多没有安装油烟净化器,曾向12345、城管进行举报,未得到解决。
二、交办信访件
属第十四批,由安远县委M $ q O D 、安远县政府承办,7月14日收到,7月14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V e l求
要求安远县城区范围内夜宵= w 1 B y q店和烧烤店安装油烟净化器,减少油烟排放。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城区范围内有56家涉W G J ~ ? @及油烟的夜宵店、烧烤店,均已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但是存在少数夜宵店、烧U 2 N O [ - q Z 4烤店没% a ` } b H X有正常开启设备或者定期清洗设备的现象,导致油烟净化器没有正常使用。
五、调查核实情况
2020年7月14日,县城管局牵头,会同县生态环境局t I c / k S W K &组成调查组,对城区范围内所有涉及夜宵、烧烤门店的街道进行排查走访,核查情况如下:
1.县城区范围内的56家涉及油烟的夜宵店、烧烤店均已安装了油烟净化器;
2.走访发现,部分店主反映1 ( { z 0 K : P 8油烟净化器正常使用时声音较大,为避免噪音扰民,有时会在晚上10点后将油烟净化器暂Z + i $停使用。
六、存在问题
存在少数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夜宵店、烧烤店没有及时正常开C X d 6 T启设备或者定期清洗设备的现象,导致油烟净化器没有正常使用。
七、处理整改情况
县城管局已经对未正常使用设备的夜宵店、烧烤店下发了责令整改通W S p S D知书,要求其正常开启设备或定期清洗,并对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夜宵店、烧烤店建立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情况抽查登记台账,要求所有夜宵店、烧烤店正常使用n @ $ f / : = v油烟净化设备。
八、问题解决情b , G b B u $ Q况
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的门店均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县城管局已督& u # ; -促所有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的夜宵店、烧烤店正常使用设备,定期进行清洗维护,对不能正常运转的设备进行及时维修。下一步,县城管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巡查力2 F G z度,杜绝夜宵店、烧烤店油烟净化器不按要求正常使用的情况发生。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已在安远县政府网站上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经办人:安远县城市管理W r I N ?局 郭松霞 1517C _ b ,071011? H $ + Z k m4
附表:赣州市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
附表: 赣州市督察边督边改情况x N t x个案统计表 | |||||||||||
截止2020年7月14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已办结 | 是否 责令整改 | 是否 立案处罚 | 罚款金额 | 是否 立案侦查 | 拘留(人) | 约谈 | 问责 | ||
属实f # q K 1 S | 不属实 | (万元) | 行政 | 刑事 | (人- | k) | (人) | |||||
1 | D3600320200713176 | √ | 是 | 否 | 0 | 否 | 0 | 0 | 0 | 0 | |
附) u i件2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s y / m情况一览表
(第14批2020年7月14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D3600320200713176 | 安远C y m 9 % ! Q s县城区范围内夜宵店和烧烤店晚上10点以后产生油烟极大,影响城市空气质量,并且举报人反映夜宵店、烧烤店大多没有安装油烟净化器,曾向12345、城管进行举报,未得到解决。 | 安远县 | 气污 染 | 2020年7月14日= + U L h ^,县城管局牵头,会同县生态环境局组成调查组,对城区范围内所有涉及夜宵、烧烤门店的街道进行排查走访,核查情况如下:1.县城区范围内的56家涉及油烟的夜宵店、烧烤店均已安装了油烟净化器;2.走访发现,部分店主反映油烟净化器正常使用z A [ : t z e 1 f时声音较大,为避免噪音扰民,有时会在晚上10点后将油烟净化器暂停使用。 | 是 | 县城管局已经对未正常使用设备的夜宵店、烧烤店下& v G L - j H S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正常开启设备或定期清洗,并对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夜宵店、烧烤店建立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情况抽查登记台账,要求所有夜宵店= g { A J . / (、烧烤店N N ;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 | 无 |
注G l S + % 1 t l:*代表重点案件
附件3
边督边W h } n E -改责任追究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级别 | 责任追究时间 | 事由 | 处理方式 | 人员分1 r { 2 R w O _ O类 |
1 | 无 | ||||||
2 | |||||||
3 |
注:1.被督察地方需按要求汇总填报边督边改责任追究有关信息,主要包括责任追K J C究人员姓名、单位、职务、级别、追责时间、追责事由,以及问责处理方式。企业人员(国企除外)处理情况不在问责处理统计口径中。
2.督察进驻期间,被督察地方每5天汇总一次责~ _ + p 1 j 任追究情况,及时报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3.级别q 4 K 8: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其他;
4.事由c R W 3:请注明涉及督察组督e l r r _ H r d办编号及简要情况。
5.处理方 C P式:通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包括W w ?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纪处分,包 y = a # M g :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移送司法机关;判刑;
6.人员分类:地方党委人员、地方政府人员、生态环境部门人员、非生态环境部门人员、国有企业人员;其中非生态环境部门人员分为:发改、工信、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 Y L 9 [、应急管理、林业、旅游、城管、公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