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查“回头看”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第七批)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安远县欣山镇安远美食城、站前路、龙泉西路,沿途有一条臭水沟部分未封闭,气味难闻,要求处理。
二、交办信访件
属第七批,由安远县委、安远县政府承办,q f _ _7月7日收到,7月7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要求处理安远美食城、站前路、龙泉西路沿途的阴水沟。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反映的阴水沟属盘安水财富广场官田脑至电信局背后路段,是城区内河道之一。原因是盘安水上游的排水沟河床升高,改变了河水流向,导致此河段无生态水注入,出现断流。引起部分河段河水发臭,气味难闻。
五9 ) ; ) b M V ] e、调查核实情况
2020年5月,县城管局已将此河段列入整治计划,城管局污水办人员会同县财政局基建股人员,已对现场进行调查论证;6月,~ o r 8 5 _ a v县城管局委托江西百川工程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图。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E w 9 V @。
六、存在问题
盘安水上游0 | t I总长约1.25公里、水系连通工程、人工清淤、设置检查井、拆除河道临时构筑物] b {等。
八、问题解决情况
预计2020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已: 1 ]在安远县委县政府网站上公开。
十: E q、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经办人:安远县城市管理局谢余芳 15297883567
附表:赣州市督@ T . m x u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
附表: 赣州市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3 s [ u | b Z l统计表 | |||||||||||
截止2020年7月7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已r j ` R办结i Z D t @ V R | 是否 责令整改 | 是否 立案处罚 | 罚款金额 | 是否 立案侦查 | 拘留(人) | 约谈 | 问责 | ||
属实 | 不属实 | (万元) | 行政 | 刑事 | (人) | (人) | |||||
1 | D3600320200706078 | √ | 是 | 否 | 0 | 否 | 0 | 0 | 0 | 0 | |
附件2
群众信访举报转* _ U Q F T D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七批2020年7月7日)v p 5 t Q
序号 | 受理编v t 8 = /号 | 交办问题z P e I |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k K 7 s责情况 | 备注 |
1 | D3600320200706( ) ? D g =078 | 安j Y % m 3 6远县欣山镇安~ ( y _ | * ]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图。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 | 是 | 目前,此段河道整治工程正在施工中,项目内容有:整治河道总长约1.25公里、水系连通工程、人工清淤、设置检查井、拆除河道临时构筑物等。 | 无 |
注:*代表重点案件
附件3
边督边改责任追究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级别 | 责任追究时间 | 事由 | 处理方式 | 人员分类 |
1 | 无 | ||||||
2 |
注:1.被督察地方需按要求汇总填报边督边改责任追究有关信息,主要包括+ * ? A @责任追究人员姓名、单位、职务、级别、追责时间、追责事由,以及问责处理方式9 X b 0 X G E p T。企业人员(国企除外)处理情况不在问责处理统计口径中。
2.督察进驻期间,被督察地方每5天汇总一次责任追究情况,及时报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3.级别: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c ( 0 S d科级、科员、其他;
4.事由:请注明涉及督察组督办编号及简要情况。
5.处理方式:通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o E E降职;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纪处分,包u S R h H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拘留;刑事拘留;S # g K B移送司法机关;判刑;
6.人员分类:地方党委人员、地方政府人员、生态环% @ -境部门人员、非生态环境部门人员、国有 y ; d t企业人员;其中非生态环境部门人员分为:发{ L f改、工信、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o j {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林业、旅游、城管、公安、其他。